7.2 宗教与生命伦理 第七章:前沿议题与数字宗教生态 7.2 宗教与生命伦理:在技术洪流中重审“何以为人” 当基因编辑婴儿的新闻如惊雷划破夜空,当脑机接口首次让瘫痪者用意念打字,当人工智能开始生成具有宗教意味的灵性文本——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根本性的叩问:在技术不断拓展人类身体与心智边界的今天,宗教所承载的生命神圣性、人的尊严观与存在意义,是否仍能成立? 这并非哲学思辨的空中楼阁,而是一场正在发生的文明危机。宗教与生命伦理的交汇,早已超越了传统神学讨论的范畴,成为数字时代最深刻的思想战场。 一、生命伦理的范式转移:从“自然秩序”到“可设计存在” 自启蒙运动以来,西方生命伦理学的基石是“自主性—福祉—非伤害—公正”的四原则框架,其核心信念在于:个体拥有对自身生命进程的决定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