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1.1 中国:持牌经营与功能监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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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.1 中国:持牌经营与功能监管 4.1.1 中国:持牌经营与功能监管 在金融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,中国对金融活动的监管体系呈现出“牌照为王、功能为纲”的鲜明特征。所谓“持牌经营”,即任何机构若想从事受监管的金融业务,必须先行获得由中国人民银行(PBOC)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(NFRA)或中国证监会(CSRC)等权威机构颁发的相应金融牌照;而“功能监管”则强调,无论主体是传统银行、互联网平台还是科技公司,只要其从事的业务具有特定金融功能(如支付、信贷、资产管理等),就应纳入对应监管框架之下,接受一致性、穿透式的监管要求。 这一制度设计看似宏观,实则对技术架构、系统实现、数据治理乃至算法合规提出了极其具体且严苛的要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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