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.陪集和拉格朗日定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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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: 13. 陪集和拉格朗日定理 tags: zk basic abstract algebra group theory coset WTF zk 教程第 13 讲:陪集和拉格朗日定理 在群论中,陪集是一种描述群中平移或变换的重要概念,理解陪集有助于我们研究群的对称性和结构。本讲将介绍陪集的定义及其性质,以及拉格朗日定理。 陪集 在群论中,群中的一个子集和元素运算组成的集合被称为陪集。陪集不是群,但可以将群分解为不相交、大小相等的子集,是研究群的基本工具,也是拉格朗日定理的基础。

title: 13. 陪集和拉格朗日定理 tags: - zk - basic - abstract algebra - group theory - coset

WTF zk 教程第 13 讲:陪集和拉格朗日定理

在群论中,陪集是一种描述群中平移或变换的重要概念,理解陪集有助于我们研究群的对称性和结构。本讲将介绍陪集的定义及其性质,以及拉格朗日定理。

1. 陪集

在群论中,群中的一个子集和元素运算组成的集合被称为陪集。陪集不是群,但可以将群分解为不相交、大小相等的子集,是研究群的基本工具,也是拉格朗日定理的基础。

陪集定义: 给定一个群 (G, ) 和它的一个子群 (H, ),对于 G 中的一个元素 a,我们定义与 H 关于左陪集的 运算:aH = \{ah \mid h \in H\}。这表示将 H 中的每个元素 ha 进行 运算,得到的新集合 aH 被称为左陪集。为了简单,我们省略 符号,将左陪集记为 aH

注意: 运算是群中元素之间的运算,运算结果是元素;而 运算是群中元素和子群之间的运算,效果是该元素与子群中每个元素进行 运算,运算结果是集合。你可以把理解 运算理解为元素和集合之间的 运算。

同样,我们可以定义右陪集 Ha = \{ha \mid h \in H\}

由于群不一定满足交换律,因此左右陪集不一定相等。但由于大部分密码学使用的群都满足交换律,因此我们在教程中就不分左右,统称为陪集。

举个例子,整数加法群的子群 3\mathbb{Z}=\set{...,-6,-3,0,3,6,...} 和元素 1 做加法,得到陪集 1+3\mathbb{Z} =\set{...,-5,-2,1,4,7,...}。也可以用元素 2 做加法,得到陪集 2+3\mathbb{Z} =\set{...,-4,-1,2,5,8,...}。也可以用元素 3 做加法,得到陪集 3+3\mathbb{Z} =\set{...,-6,-3,0,3,6,...},也就是子集 3\mathbb{Z} 本身,也等于 0 + 3\mathbb{Z} 得到的陪集。也可以用元素 4 做加法,得到陪集 4+3\mathbb{Z} =\set{...,-5,-2,1,4,7,...},可以看到和 1+3\mathbb{Z} 相等。你可以继续尝试,但是得到的陪集会和之前的陪集重复,陷入循环。

再举个例子, Z_6 加法群的子群 \set{0,2,4} 和元素 0 做加法,得到陪集 \set{0,2,4}(和元素 2 或 4 做运算也会得到这个陪集);和元素 1 做加法,得到陪集 \set{1,3,5}(和元素 3 或 5 做运算也会得到这个陪集)。

最后一个例子, Z^*_5 = \set{1,2,3,4} 乘法群的子群 H = \set{1,4} 和元素 1 做乘法,得到陪集 \set{1,4};和 2 运算得到 \set{2, 3};和 3 运算得到 \set{2, 3};和 4 运算得到 \set{1,4}

2. 陪集的性质

1. 陪集划分了整个群,每个元素都属于某个陪集: 如果 HG 的子群,a \in G,则有 a \in aH 。证明很简单,因为子群 H 必然包含单位元 e,那么 aH 必然包含 ae = a,那么 a 属于这个陪集。证毕。

2. 子群和子群中元素运算产生的陪集,等于子群本身: 如果 HG 的子群,元素 a \in G,当且仅当 a \in H 时,有 aH = H。这也意味着子群 H 本身也是自己的陪集。

点我展开证明

充分性: 因为 a \in H,根据群的封闭性,aH 中的元素都属于 H,因此 aH \subseteq H。另一方面,设任意 b \in H,根据子群性质,则有 a^{-1}b \in H,两边同时运算 a,则有 aa^{-1}b \in aH,即 b \in aH。也就是说任意 b \in H,都有 b \in aH,因此 H \subseteq aH。因此, H = aH,充分性证明完毕。

必要性: 因为 a \in G,有 aH = H成立。因为单位元 e 也在群 H 中,因此存在 b \in H 使得 ab = e,则 a = b ^{-1}。根据群的逆元素存在定理, a = b^{-1} \in H,也就是 a \in H。证毕。

3. 陪集相等的充要条件: H 是群 G 的子群,元素 a, b \in G,那么陪集 aH = bH,当且仅当 a^{-1}b \in H

点我展开证明

充分性: 由于 aH = bH,且 b \in bH,因此存在 h \in H 使得 ah = b。又因为 a, b \in G,所以 a 的逆元存在,两边同乘以 a^{-1},有 h = a^{-1}b,因此 a^{-1}b \in H。证毕。

必要性: 给定 a^{-1}b \in H,存在 h \in H 使得 a^{-1}b = h 成立。等式两边同乘 a,得到 b = ah,两边同时乘以 H,有 bH = ahH,又因为 h \in H,有 hH = H,所以 bH = aH。证毕。

4. 陪集不相交性质: 一个子群 H 的两个陪集要么相同,要么不相交,即交集为空集。 H 是群 G 的子群,元素 a, b \in G,如果陪集 aH \neq bH,则 aH \cap bH = \varnothing

点我展开证明

我们使用反证法,假设陪集 aH \neq bH,但是 aHbH 有公共元素 h。那么有 h_1, h_2 \in H 使得 h = ah_1 = bh_2,得到 ah_1 = bh_2。我们在等式两边同时乘以 H,有 ah_1H = bh_2H。又因为 h_1, h_2 \in H,因此 h_1H = h_2H = H,因此有 aH = bH,两个陪集相等,与假设矛盾。因此如果 aH \neq bH,则 aHbH 没有公共元素,即 aH \cap bH = \varnothing。证毕

5. 子群的陪集和子群中的元素一一对应,且元素数量相等(等势性)1 |H|=|aH|

点我展开证明

对于子群 H 和陪集 aH,我们想要证明它们是等势的,即存在一个双射 f: H \to aH

考虑定义在 H 上的映射 f: H \to bH,其中 f(h) = ah。我们需要验证 f 是一个双射,即它是一一对应的。

  1. 单射性(Injection): 对于任意 x_1, x_2 \in H,如果 f(x_1) = f(x_2),则 x_1 = x_2

    假设 f(x_1) = f(x_2),即 ax_1 = a x_2。由于 a 是群元素,存在逆元素,可以等式两边左乘逆元素得到 x_1 = x_2。证毕。

  2. 满射性(Surjection): 对于任意 y \in aH,存在 x \in H,使得 f(x) = y

    由于 y \in aH,因此存在 h \in H 使得 y = ah。令 x = a^{-1} y,则 f(x) = a a^{-1} y = y。因此,f 是满射。

由单射性和满射性可知,f 是一个双射,因此 HaH 是等势的,他们的元素一一对应,且元素数量相等。

我们用 Z^*_5 乘法群的子群 H=\set{1,4} 作为例子,检验这些性质。根据之前的计算,我们知道它的陪集有 1H = 4H = \set{1,4}2H = 3H = \set{2,3}

  • 性质 1: 元素 1 和 4 属于陪集 \set{1,4},元素 2 和 3 属于陪集 \set{2,3},陪集划分了整个群,每个元素都属于某个陪集。

  • 性质 2: 子群中元素 1 和 4 产生的陪集等于子集本身 H=\set{1,4}

  • 性质 3: 1H = 4H = \set{1,4},有 1^{-1} \times 4 = 4 \in H2H = 3H = \set{2,3},有 2^{-1} \times 3 = 4 \in H

  • 性质 4: 一个子群 H 的两个陪集要么相同,要么不相交。

  • 性质 5: 子群和陪集中的元素数量相等,都是 2。

3. 同余关系

在数论中,同余关系是一个基本而重要的概念。现在,我们将介绍如何通过陪集的概念将同余关系拓展到群论中。

3.1 定义

在群 G 中,如果元素 a, b 属于子集 H 构造的同一个陪集里,我们称 ab 在模 H 下同余,记为 a \equiv b \pmod{H}

3.2 同余的充要条件

下面,我们介绍 a \equiv b \pmod{H} 的充要条件。

1. 存在 h \in H,使得 a=bh 成立,也可以写为 b^{-1}a = h

点我展开证明

充分性

根据 a \equiv b \pmod{H},因此存在 h \in H 使得 b^{-1}a = h,两边同乘以 b,得到 a = bh。证毕。

必要性

存在 h \in H,使得 a=bh 成立,两边同时乘以 b^{-1},有 b^{-1}a = h,因此 aH = bH。又因为 a \in aHb \in bH,因此它们属于同一个陪集。证毕。

2. b \in aH

点我展开证明

充分性

根据上一条证明,有 aH = bH,又因为 b \in bH,所以 b \in aH

必要性

根据 b \in aH,又因为 b \in bH,因此 aHbH 的交集不为空,因此 aH = bH。又因为 a \in aHb \in bH,因此它们属于同一个陪集。证毕。

3. bH = aH

点我展开证明

上一节已经证明了陪集相等的充要条件,和这里是一样的。

3.3 等价关系

同余关系在群论中依然是等价关系,保持着一些重要的性质:

  • 自反性: 对于任意 a \in G,都有 a \equiv a \pmod{H}

  • 对称性: 如果 a \equiv b \pmod{H},那么必有 b \equiv a \pmod{H}

  • 传递性: 如果 a \equiv b \pmod{H}b \equiv c \pmod{H},那么必有 a \equiv c \pmod{H}

因此,陪集就类似于模运算中的剩余类,可以将群中的元素分到不同的等价类中。

我们用 Z^*_5 乘法群的子群 H=\set{1,4} 为例,它的陪集将群分为 \set{1,4}\set{2,3} 两类。

再举个整数加法群的子群 3\mathbb{Z}=\set{...,-6,-3,0,3,6,...} 的例子,它的陪集将群分为:

0+3\mathbb{Z} =\set{...,-6,-3,0,3,6,...}
1+3\mathbb{Z} =\set{...,-5,-2,1,4,7,...}
2+3\mathbb{Z} =\set{...,-4,-1,2,5,8,...}

这 3 个陪集正好对应模 3 下的剩余群,将所有整数根据除 3 后的余数分为不同的等价类。

4. 拉格朗日定理

拉格朗日定理是群论中的一个基本定理,它指出,如果 G 是一个有限群,HG 的子群,那么 H 的阶(元素个数)一定整除 G 的阶1,即 |G| = |H| \cdot |G:H|,其中 G:H 为正整数,被称为 HG 的指数。

点我展开证明

G 是一个有限群,子群 H 构造的陪集互不相交,并且划分了整个群。

我们可以构造一组不相交的 n 个陪集 g_1H, g_2H, ... , g_nH 划分整个群。那么 |G| = |g_1H| +|g_2H|+ ... + |g_nH|。又因为每个陪集的阶都与子群数量相等,因此有 |G| = |H| +|H|+ ... + |H| = n|H|。我们把正整数 n 记为 G:H,称为 HG 的指数。证毕

拉格朗日定理可以帮助我们缩小子群的范围,因为子群的阶必须能整除母群的阶,那些不能整除的一定不是子群。还是以 Z^*_5 乘法群为例,它的阶为 4,那么 \set{1,2,3} 一定不是子群,因为它的阶为 3,不能整除 4。而子群 \set{1,4} 的阶为 2,可以整除 4,满足条件。

要注意,拉格朗日定理的逆定理不一定成立:

  1. 即使 H 的阶整除 G 的阶, H 也不一定是 G 的子集,仍需要验证子群的性质。

  2. d|G| 的约数,不一定存在子群 H,使得 |H| = |d|

5. 重温费马小定理

之前我们在数论基础中学过费马小定理,现在我们重温一下:

如果 p 是一个质数,则对于任意整数 a 是,有

a^{p-1} \equiv 1 \pmod{p}

现在我们用陪群的等势性证明费马小定理。由于 p 是质数, \mathbb{Z}_p^*=\set{1,2,...,p-1} 和乘法构成整数模 p 乘法群。

对于任意整数 a,有 a \mod{p} \in \mathbb{Z}^* _p 。我们用它与 \mathbb{Z}^* _p 运算生成陪集 a\mathbb{Z}^* _p = \set{a,2a,...,(p-1)a}。由于 {a \mod{p}} \in \mathbb{Z}^* _p,所以 a\mathbb{Z}^* _p = \mathbb{Z}^* _p

我们将它们中的所有元素相乘,得到:

a \cdot 2a \cdot ... \cdot (p-1)a \equiv 1 \cdot 2 \cdot ... \cdot (p-1) \pmod{p}

整理得到:

a^{p-1} (p-1)! \equiv (p-1)! \pmod{p}

两边同时消去 (p-1)!,得到费马小定理:

a^{p-1} \equiv 1 \pmod{p}

6. 总结

这一讲,我们介绍了陪集和拉格朗日定理。陪集由子集与元素运算生成的集合,它不是群,却可以将群分解为不相交、大小相等的子集,是研究群的基本工具,咱们要好好的掌握它。

  1. "势"(cardinality)和 "阶"(order)在群论中是相关但稍微不同的概念:1. 势(Cardinality):"势" 指的是群中元素集合的基数,也就是群中元素的个数。它表示了群的大小。
    势通常用来描述群的元素数量,而不涉及群的结构或属性。
    例如,如果一个群 G 中有 5 个元素,我们可以说 G 的势为 5。2. 阶(Order):"阶" 通常用来描述具有某种特定性质的子群或元素的数量。
    阶可以表示子群的大小,例如,如果一个子群 H 有 3 个元素,我们可以说 H 的阶为 3。
    也可以用来表示元素的阶,特别是在循环群中,元素的阶表示生成该元素所需的最小次数。
    总之,势通常用于描述整个群的大小,而阶可以用于描述子群或元素的大小,通常在特定上下文中使用。这两个概念都是群论中用来描述群及其组成部分的重要术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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