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itle: 15. 同态和同构 tags: zk abstract algebra group theory homomorphism isomorphism WTF zk 教程第 15 讲:同态和同构 之前我们一直在关注群的内部关系:群、子群、陪集、商群。这一讲,我们将研究两个群之间的关系,并引入群同态和群同构的概念。 群同态 群同态的字面意思就是两个群形态相似。对于两个群 $(G, )$ 和 $(H, )$,如果函数 $f : G \to H$ 对于 $a,b \in G$ 满足: $$ f(a b) = f(a) f(b) $$ ,我们就称存在一个 $G$ 到 $H$ 的群同态 $f$。 为了简单,我们会直接叫它“同态”,而不是“群同态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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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我们一直在关注群的内部关系:群、子群、陪集、商群。这一讲,我们将研究两个群之间的关系,并引入群同态和群同构的概念。
群同态的字面意思就是两个群形态相似。对于两个群 (G, ) 和 (H, ),如果函数 f : G \to H 对于 a,b \in G 满足:
,我们就称存在一个 G 到 H 的群同态 f。
为了简单,我们会直接叫它“同态”,而不是“群同态”。
上面的等式左边的意思是:先在群 G 中做 a 和 b 的运算,再将结果用 f 映射到群 H。等式右边的意思是:先将群 G 的元素 a 和 b 映射到群 H 后,再对 H 中的像做运算。在群同态中,两种方式殊途同归。因此,同态让两个群之间建立了一种连接,同时保持了群的基本运算结构不变。
举个例子,设 G = \set{R, +} 为实数加法群, H = \set{R_{+}, \times} 为正实数乘法群。那么幂函数 f(x) = e^x 为 G 到 H 的同态,因为对于 a, b \in R,有 f(a+b) = e^{a+b} = e^ae^b=f(a)f(b),满足同态的定义。
再举个例子,设 G = \set{\mathbb{Z}, +} 为整数加法群, H = \set{\mathbb{Z}^*_n, +} 为整数模 n 加法群,定义函数 f(x) \equiv x \pmod{n} 为 G 到 H 的同态,因为 对于 a, b \in \mathbb{Z},有 f(a+b) = a+b \pmod{n} = a \pmod{n} + b \pmod{n} =f(a) + f(b),满足同态的定义。
群同态有一些非常好的性质,如果 f : (G, ) \to (H, ) 是群同态,那么:
1. 单位元的保持: f(e_G) = e_H,其中 e_G 和 e_H 分别是群 G 和 H 的单位元。
根据单位元性质,对于任意 a \in G,有 f(a e_G) = f(a) e_H。由群同态的性质,有 f(a e_G) = f(a) f(e_G) = f(a) e_H。等式两边同时消去 f(a),有 f(e_G) = e_H。证毕。
2. 逆元的保持: f(a ^{-1}) = f(a)^{-1}。
f(e_G) = f(a a ^{-1}) = f(a)f(a ^{-1}) = e_H。证毕。
3. 子群的保持: 若 X 是 G 的子群,那么 f(X) 是 H 的子群,其中 f(X) = \set{f(x) \mid x \in X}。
根据之前介绍的子群检验方法,对于任意 a, b \in X,有 f(a), f(b) \in f(X),因此 f(a) f(b)^{-1} = f(a) f(b^{-1}) = f(a b^{-1})。因为 a b^{-1} \in X,因此 f(a b^{-1}) \in f(X),因此若 X 是 G 的子群,那么 f(X) 是 H 的子群。证毕。
4. 子群的保持的逆定理: 若 f(X) 是 H 的子群,那么 X 是 G 的子群。
根据之前介绍的子群检验方法,对于任意 f(a), f(b) \in f(X),并且 f(X) 是 H 的子群,有 f(a b^{-1}) = f(a) f(b)^{-1} \in f(X)。因此 a b^{-1} \in X, X 为 G 的子群。证毕。
总结一下,如果两个群存在同态,那么它们的单位元,逆元,和子群的结构都通过同态保持。从群论的角度,这两个群是相似的。
我们举个指数函数(以 e 为底)的例子,帮助大家了解同态的性质:
群同态确定了两个重要的子群:像和核,接下来我们会学习它们。不过让我们先复习一下函数的像和原像:
映射的像描述了输出范围,原像描述了在给定输出下映射的所有可能输入。
对于群同态 : G \to H,其同态像是指映射 f 对于群 G 的所有元素的像所构成的集合。同态像通常用符号 \text{Im}(f) 表示:
具体而言,同态像是由所有形如 f(a) 的元素所构成的集合,其中 a 是群 G 中的元素。
同态核是群同态中的另一个重要概念,它指的是群 H 的单位元在群 G 中的原像,换句话说,同态核是群 G 的子集,其中元素被映射到 H 后构成单位元。同态核通常用符号 \text{Ker}(f) 表示,有:
由于 \set{e_H} 是群 H 的平凡子群,根据同态的性质 4,可知同态核是群 G 的一个子群,它反映了群同态中映射到单位元的部分。
1. 同态像 \text{Im}(f) 是群 H 的子群。
群 G 是其本身的平凡子群,根据同态的子群的保持性质, \text{Im}(f) = f(G) 是 H 的子群。证毕。
2. 同态核 \text{Ker}(f) 是群 G 的子群。
\set{e_H} 是群 H 的平凡子群,根据同态的子群的保持的逆定理,有 \text{Ker}(f) = f^{-1}(e_H) 是 G 的子群。证毕。
3. 同态核是正规子群: 同态核 \text{Ker}(f) 是群 G 的正规子群。
正规子群的左右陪集相等。我们观察 \text{Ker}(f) 的陪集:设任意 a \in G,左陪集为 a\text{Ker}(f) = \set{ah \mid h \in \text{Ker}(f)}。根据同态定义 f(a h a^{-1}) = f(a) f(h) f(a^{-1}) = f(a) e_H f(a)^{-1} = f(a)f(a)^{-1} = e_H,因此有 h' \in \text{Ker}(f),使得 a h a^{-1} = h',也就是 ah = h'a。因此 aH = Ha,左右陪集相同,同态核 \text{Ker}(f) 是群 G 的正规子群。证毕。
总结一下,同态的核和像有很好的性质,分别是 G 和 H 的子群。特别的,同态核是 G 的正规子群,根据我们上一讲学习的内容,我们可以通过同态核构造商群,将群 G 的元素分配到等价类中,进一步刻画 G 和 H 的关系。这也引出将介绍的第一同构定理。
根据同态映射 f 属于单射,满射或双射,我们可以将同态分为单同态,满同态,和同构。首先,让我们复习一下单射,满射,和双射是什么。
在数学中,单射、满射和双射是映射(函数)之间的性质描述。
单射(Injective):
一个映射 f: A \rightarrow B 被称为单射,如果对于集合 A 中的不同元素 a_1 和 a_2,都有 f(a_1) \neq f(a_2)。换句话说,不同的元素映射到不同的值。
满射(Surjective):
一个映射 f: A \rightarrow B 被称为满射,如果对于集合 B 中的每一个元素 b,都存在集合 A 中的至少一个元素 a,使得 f(a) = b。换句话说,映射的值域等于目标集合。
双射(Bijective):
一个映射 f: A \rightarrow B 被称为双射,如果它既是单射又是满射。换句话说,每个元素都有唯一的映射,且每个元素都被映射到。
下面,我们学习一下如何判断同态的类型。
1. 单同态(即映射 f 为单射)的充要条件:同态核仅包含群 G 的单位元 e_G, 即同态核 \text{Ker}(f)=\set{e_G}。
充分性
单同态中, f 为单射,即对于 a, b \in G, f(a) \neq f(b)。我们利用反证法,假设存在不相等的 a,b \in \text{Ker}(f),那么 f(a) = f(b) = e_G,与 f 为单射矛盾。因此,若 f 为单同态,则同态核 \text{Ker}(f)=\set{e_G}。证毕。
必要性
同样用反证法,假设存在 a, b \in G, a \neq b,使得 f(a) = f(b)。它们在 H 中的逆元素也相等,有 f(a)^{-1} = f(b) ^{-1}。根据群同态,有 f(b^{-1}a) = f(b)^{-1} f(a) = f(b)^{-1} f(b) = e_H。根据同态核的定义,有 b^{-1}a \in \text{Ker}(f)。又因为 a \neq b,所以 b^{-1}a \neq e。也就是说同态核至少包含 e 和 b^{-1}a 两个元素,这与同态核仅包含群 G 的单位元 e_G矛盾。因此,不存在 a \neq b 使得 f(a) = f(b)。证毕。
2. 满同态(即映射 f 为满射)的充要条件:同态像 \text{Im}(f) 等于群 H 本身, 即 \text{Im}(f) = H。
根据同态像和满同态的定义很容易得到这个结论。
3. 群同构(即映射 f 为双射)的充要条件:同态核仅包含群 G 的单位元 e_G,且同态像 \text{Im}(f) 等于群 H 本身,记为 G \cong H
根据定义,当同态 f 既是单同态又是满同态时,就被称为同构。跟据前面两条性质容易得到这个结论。
总结一下,单同态的充要条件体现了同态核和单位元的重要性:从单同态推出同态核只包含单位元很容易,因为如果包含非 e_G 其他元素映射到 e_H,那就不是单射了。但是从同态核只包含单位元推出单同态有点绕,我们可以从它的逆反命题出发:如果同态不是单同态,如果一个映射不是单射,那么同态核不只包含单位元。证明也很直观,如果 a \neq b 有 f(a) = f(b),根据同态, b^{-1}a \neq e_G 也会进入到同态核,将它“污染”。这也体现了同态核和单位元在同态中的重要性。满同态的充要条件很直观,没什么好说的。
如果两个群同构,那么从群论的角度,它们本质上是相同的,因为它们具有相同的群论性质,如阶数,子群结构等。
第一同构定理将群同态与商群联系了起来,它的定义如下:
如果 f: G \to H 是群同态,则同态核构造的商群与同态像是同构的,即 G/\text{Ker}(f) \cong \text{Im}(f),其中同构映射为 \hat{f}(x\text{Ker}(f)) = f(x)。
我们推导了同态核 \text{Ker}(f) 是 G 的正规子群,因此我们能在商群 G/\text{Ker}(f) 定义一个与 G 相融的运算规则。为了证明简洁,我们用 K 代替 \text{Ker}(f)。
首先,我们需要证明 \hat{f}: G \to K 是同态。对于任意 a, b \in G,有 \hat{f}(aK) \hat{f}(bK) = f(a)(b) = f(ab) = \hat{f}(abK),因此 \hat{f} 是同态。
接着,我们证明 \hat{f} 是单射。对于任意 a, b \in G 且 \hat{f}(aK) = \hat{f}(bK),有 f(a) = f(b),因此有 f(ab^{-1}) = f(a) f(b)^{-1} = e_H,根据同态核定义,有 ab^{-1} \in K。根据陪集相等的性质, aK = bK。因此,若 \hat{f}(aK) = \hat{f}(bK),则有 aK = bK,\hat{f} 是单射。
最后,我们证明 \hat{f} 是满射。对于任意 a \in G,\hat{f}(aK) = f(a)。根据同态像的定义, f(a) 的值域为 \text{Im}(f),因此 \hat{f} 是满射。
证毕。
我们从直观的角度理解下第一同构定理,它是说同态核构造的商群 G/\text{Ker}(f) 和同态像 \text{Im}(f) 同构,也就是说他们的同态既是单同态又是满同态。满同态很好理解:因为陪集划分了整个群,商集 G/\text{Ker}(f) 由陪集构成,自然也划分了整个 G,那么它的值域也是 \text{Im}(f),也就是满射。那么单同态呢?商群 G/\text{Ker}(f) 的单位元是 \text{Ker}(f),同态核也是 \text{Ker}(f),所以同态核仅包含单位元,根据单同态的充要条件,这个同态是单同态。它巧妙的地方是,即使群 G 的同态核包含非 e_G 的元素,在商群 G/\text{Ker}(f) 中它们都归在了单位元 \text{Ker}(f) 中(商群的元素是陪集,也就是集合),因此就变成了单同态,真是小机灵鬼!

如上图所示,由 G 到 \varphi(G) 的同构映射 \varphi 可以被分解为一个满同态映射 \pi:G \to G/\text{Ker}(\varphi) 和一个单同态映射 \psi:G/\text{Ker}(\varphi) \to \varphi(G)。即 \varphi = \pi \circ \psi
如果你还不能很直观的理解第一同构定理,可以阅读这篇文章。
这一讲,我们介绍了群同态和同构。同态可以理解为两个群结构相似,同构就是两个群结构相同。而第一同构定理将群,子群,陪集,商群,同态,和同构联系到了一起,非常优雅,学起来很酸爽,大家好好感受。